Friday, January 23, 2015

殺掉電視、電台廣告





年紀漸大,越來越難以忍受商業廣告。新相識同事、朋友,開展 small talk 時會問,愛看什麼電視節目。我回答:除了新聞,和其前後連帶的小點節目,很久已沒有看現場電視。


一小時的節目,要被強迫看上二十分鐘的廣告,實在是極不符經濟效益的活動。人老了,時間變得更寶貴,硬搶我三分一時間是極強盜的行為。


幸好有互聯網,愛看的電視節目,都有「義務工作者」為我刪除廣告,實在是個恩賜。這裡的一個官家 ABC 電視臺,更將全部熱門節目上網,看電視不單商業廣告,也不再需要跟時間表。若閣下翻牆看過英國 BBC 的 iPlayer,也就差不多了。


除了因為「時日無多」,不想看廣告外,另一原因是廣告世界與我的思維相去太遠。廣告在宣傳什麼?用借貸來追求生活享受;千百樣含毒的清潔劑最終沔染河海;各式沒有科學證明的養生藥物;每年新款的汽車、手機、電視機;各種令你垂涎但有損健康的食品;噱頭不斷更新的美容、抗老化妝品等等。


雖然我沒有生活在荒島進行自力更生的綠色生活,很多時都要臣服於偉大的資本主義社會的規範。但思想仍然擁有自由,至少可以在看電視的娛樂中進行反擊。


看電視的問題老早解決了,最近更發現了聽電臺/音樂的辦法(可能你會笑我太遲了),那是網路電臺。首先說,我是多聽古典音樂和懷舊英文歌的。傳統的電臺太多廣告了,可能正在聽一曲抒情幽怨的 ballad,可一到廣告可能是「喊欄」式的大減價。即使有官辦的古典音樂臺,但時快時慢,一段輕緩四重弦樂,突然又跳進澎湃交響樂。不是味道。


最近亂闖亂撞,在網上發現了 Tunein App,(是第一次使用同類 Apps,並非賣廣告,相信還有更好的)竟然包括了可能過百的全球網路電臺,音樂種類你要的,或你想不到的都有。單是古典,由音樂種類,到樂器,到播單一作曲家的電臺都有!而絕大部份都沒有廣告,只是開 App 時在畫面上有。(仍是在學習和摸索階段,只在使用其最皮毛的功能。)


中文歌也只間中聽年輕時代聽過的老歌。找到了酷我 App,粵語老歌部份就有上萬首歌。每天聽十首,也要幾年才聽遍。


找來了一部剛退役的手機,連上了揚聲器,不大的大廳頓時音韻柔揚。再在廚房加一臺小型藍芽喇叭,夫人做飯時也可輕鬆一點。當然,網上音樂若要細味,就不禁失真一點,但作為免費背景音樂,或者探索更深你喜好的樂種,又或者要找尋失落的音符,那就自然成了不二之選。


Friday, January 2, 2015

繪花少女與法治




若果你只看新聞標題,或者臉書上群組的呼籲,塗鴉/繪花少女被捕,被送入女童院的事件,你可能構想出一幅少女插鮮花入戒嚴軍警槍管的浪漫圖像。

於是你義憤填胸,立即簽名呼籲釋放無辜的爭取民主少女。當然,視乎你收取訊息的媒介,你可能有截然不同的反應。

第一次看到消息,是十多警員拘捕了在「連農牆」用粉筆畫花的少女。畫花與「鳩嗚」與掛直幡一樣,不論支持任何形式的政改,我都只覺是無關宏旨的無聊舉動。警方似是高姿態的行徑也可理解,是要禁止任何滋擾政總的行動死灰復燃。總之,一段類似千百「鳩嗚」遊行的小新聞,除了一直支持佔中的媒體,只是件太不起眼的雜碎。

過了幾天,也不是最終判案,什至未到正式起訴,只是在繼續調查階段,少女要暫時由兒童院看管。沈寂了一陣子的「學民思潮」終於找到了發 soundbite 的機會。泛民議員興奮地跳出來鞭撻政府。案件上訴迅速由民主派元老李柱銘大律師接手。一宗暫時仍處於問題兒童的案件,就被高調政治化。執筆時,少女上訴成功,在法官的幾項規限下,她可以回家等候進一步法律程序。

佔中(港獨)分子眼中,中央以至香港政府的管治權威早不存在,警方更在近期更淪為魔鬼政權的打手。但法庭的中立和權威,之前仍未有太多打倒的聲響。似乎,由繪花少女開始,法治也會朝不保夕了。

要知,至今警方還未有正式起訴何罪,那又怎能說最年幼的政治犯。然後,是陸續浮現的資料,顯示女童早前的不良行為,已在警司警戒令下,而較早前亦因參與「鳩嗚」遊行被拘留。可大膽估計,當天警方在拘捕她塗鴉時,問過姓名後已知她的背景,遠比普通佔中同情者複雜。

消息剛出時,又在網上連結,看到有網友影片,指出酷似塗鴉少女者,在旺角佔中活動時,與大臺主持人口角。形象是近乎童黨,與親佔中媒介描繪天使般繪花少女有天壤之別。假設,少女被捕後,只受警方告戒一番,到下次集會時被暴力傷害,當背景資料曝光,警方、社會福利署就要孭大鑊了。

福利官正編寫少女家庭背景報告,父親的管教方法和能力受到懷疑,女童顯然存在我們不太了解的「頑皮」歷史。一般人出生在「父慈子孝」的家庭,很難想像有什麼孩子離開父母生活會更有利。但忽略孩子,瘧兒,以至弒父等家庭悲劇也不時見報。並非所有家庭、父子關係都像迪士尼一般。

我經常見到律師們拖著快要被文件逼爆的小行李箱出入法院,若有人看到臉書幾行文字,就要挺身而出搞抗議,這也就是臉書社交可怕之處。打岔再說,任何案件,現場影片只會是眾多證據之一,在鏡頭以外的人證,物證也應受到重視。但今天的 Youtube 世代,看完半分鐘搖擺不定的影片,便可代法官拍驚堂木。

女孩上訴成功,「佔中」憤青可能視這是「學民」施壓,及其他正義力量鬥爭的成果。在爭「真普選」,「佔中」事件中被捕加自首的人士,至今絕大部份仍未到上庭階段。可以預見,未來要挑戰,抗議法院判斷決的紛擾將沒完沒了。香港的行政,立法已成跛腳鴨,執法也就他朝君體也相同。